第五节 军制的败坏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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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军制的败坏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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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五节军制的败坏明朝的军制,开初是寓兵于农。明太@黄色,编为军户的农民世代为兵。

    政府把他们按照卫所的编制组织起来,进行屯田。沿边卫所三分守城,七分屯种;内地二分守城,八分屯种。

    每名军士给田五十亩和耕牛农具。收获所得以十二石归军士自己食用,余下的作为本卫所军官的俸粮和储积。

    在这种制度下,政府只对屯田情况进行督察,不用给饷。所以朱元璋曾不无得意地说:吾养兵百万,不费民间一粒粟。

    可是,后来法久弊生,军队的屯田多被军官、豪右和内监占夺。即如卢象升所言:“塞上民田少而军地多。因循日久,俱为豪右所占。是以屯日益窘,军日益贫。甚至当军者无地,种地者非军,豪强侵霸以肥家,公私因是而交困。”(60)英宗以后,沿边的战事逐渐增多,

    “疆场戒严”,相应而来的是军队训练和戍守的时间增加,农事自然受到影响。

    还有不少屯地被持敌对态度的少数民族所占领,出现

    “田在敌外”(61)的情况。军屯既败坏得有名无实,商屯又由于开中盐法的废弛而破坏无遗,朝廷只有从国家财政中拨给饷银。

    万历以后,国家财政入不敷出,拖欠军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。加上官吏的克扣,士卒能领到的饷银就很少了。

    在明末灾荒连年,粮价陡涨的情况下,士兵的生活更陷于绝境。天启七年八月,陕西巡抚胡廷宴的疏中说:“临巩边饷缺至五,六年,数至二十余万;靖卤边堡缺二年、三年不等;固镇京运自万历四十七年至天启六年,共欠银十五万九千余两。各军始犹典衣卖箭,今则鬻子出妻;始犹沿街乞食,今则离伍潜逃;始犹沙中偶语,今则公然噪喊矣。”(62)崇祯年间,卢象升任宣大总督时,在巡视山西边防后给朝廷的报告中说:“今逋饷愈多,饥寒逼体。向之那钱借债勉制弓矢枪刀,依然典卖矣。多兵摆列武场,金风如箭,馁而病、僵而仆者且纷纷见告矣。每点一兵,有单衣者,有无袴者,有少鞋袜者,臣见之不觉潸然泪下。”(63)在另一件奏疏里,他又说: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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