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水利失修和灾荒频仍
马克思曾经指出,“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。”“这种用人工方法提高土地肥沃程度的设施靠中央政府办理,中央政府如果忽略灌溉或排水,这种设施立刻就荒废下去。”(51)在明朝末年,我们又看到了由于水利失修带来的严重灾荒。从万历年间起,朝廷一面从国库提取大笔金钱供自己穷奢极侈的耗费,一面又要筹措庞大数额的军饷用于镇压少数民族和农民的反抗,国家财政陷入了不可摆脱的危机。政府根本无力顾及水利的维修,常年有限的一点河工经费又被官员们贪污私肥。以黄河来说,明代原来定有“三年一小挑,五年一大挑”的疏濬制度。万历以后,“凡大挑、小挑之费,俱入上下私橐”,致使河床淤积的泥沙越来越厚,河堤“连年冲决”(52)。管河的官吏甚至幸灾乐祸,“天启以前,无人不利于河决者。侵尅金钱,则自总河以至闸官,无所不利;支领工食,则自执事以至于游闲无食之人,无所不利。……于是频年修治,频年冲决,以驯致今日之害,非一朝一夕之故矣。”(53)这正是崇祯年间“河患日棘”(54)的根本原因。其他水系的情况也差不多。崇祯初年,给事中黄承吴面奏:“东南时患水灾,皆水利不修之故”。崇祯皇帝问:“水利何为不修?”大学士周道登、钱龙锡回答说:“水利是东南第一大事,但修理须要钱粮。”朱由检一听要钱,立刻沉默不语,过了好半天才拐弯抹角地说:“要修水利,可扰民否?”于是,在不愿“扰民”的幌子下把这件“东南第一大事”轻轻地放在了一边(55)。
水利失修严重地削弱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,而政府的一味追比钱粮迫使农民大批逃亡,又加重了灾荒的破坏性。明朝后@黄色 。直到现在读起来仍然令人怵目惊心。万历年间的记载说:
“数年以来,灾警荐至。秦晋先被之,民食土矣;河洛继之,民食雁粪矣;齐鲁继之,吴越荆楚又继之,三辅又继之。老弱填委沟壑,壮者展转就食,东西顾而不知所往。”(56)
这里说明了灾荒的普遍性。再看万历四十三年山东青州府推官黄槐开的一件申文:
“自古饥年,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、析骸而爨耳。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,父子不问矣,夫妇不问矣,兄弟不问矣。剖腹剜心,支解作脍,且以人心味为美,小儿味尤为美。甚有鬻人肉于市,每斤价钱六文者;有腌人肉于家,以备不时之需者;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;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;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。间有为人所诃禁,辄应曰:‘我不食人,人将食我。’愚民恬不为怪,有司法无所施。枭獍在途,天地昼晦。”(57)
次年,山东诸城县举人陈其猷进京会试。依据亲身见闻绘了一份《饥民图》伏阙上疏,其序略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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